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永寿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和司法局沟通联系,参与社区矫正活动,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切实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让监督充满温情,让寒冬暖阳普照特殊人群。
近日,永寿检察院依法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联合司法所为1名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到公益性岗位工作,为1名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到合作社养蜂工作,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检察帮助,在走访中和他们谈心了解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详细了解了矫正人员的家庭、生活、工作及思想情况,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违法犯罪,同时,鼓励他们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困难,重新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检察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要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要求,鼓励他们积极改造,尽早回归社会怀抱,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社区矫正人员对检察干警给予的关怀表示感激,他们表示,一定会安心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公民。
下一步,永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的审批、管理、销假、是否发生脱管安全流程的监督,在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同时,监督司法局加强管理,确保其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等矫正措施不间断,不发生脱管、再犯罪等违法事件,努力做到“保障”和“监管”两不误。
来源: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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