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永寿集镇安置区四期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二标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计划已审批通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及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永寿集镇安置区四期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2.2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招标人通知报告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开工后11个月
开工时间根据本工程的总体施工进度安排。
2.4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亩,其中住宅用①号地占地37.08亩、②号地占地51.61亩、③号地占地34.91;商业用地7.16亩;配套市政道路24.05亩;配套绿地用地20.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商业区建筑总面积㎡。住宅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面积(地下室)㎡,绿化面积㎡;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面积(地下室)㎡,绿化面积㎡。
2.5招标范围:②号地范围内的地下车库、住宅、养老服务中心、配电房、商业、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约.58㎡。
2.6招标内容:除门窗、栏杆、保温、防水、真石漆、钢结构工程、乳胶漆(涂料)、内外墙贴砖、精装修、安装工程以外所有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人工捡底、地下室砖胎膜、垫层、防水保护层、混凝土工程(含二次结构工程及设备基础)、钢筋工程、模板工程制安、脚手架搭设安拆(其中±0.00以上采用快支架、外架采用附墙式工字钢悬挑架)、砌体工程、装配式楼梯安装及预留预埋;
2.6.2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找坡、保护层、刚性层及整体面层、楼地面回填;
2.6.3墙面及天棚的抹灰、水泥砂浆找平、找坡、保护层;
2.6.4防水的找平及保护层;
2.6.5屋面所有工程内容(除防水层、保温层);
2.6.6砌体工程(含砌外墙保温砖);
2.6.7其他:所有设备基础(包括不仅限于塔吊、施工电梯、砂浆罐、水电设备、主楼电梯等基础,基础加固措施),混凝土预制水篦子、集水坑盖板(含人防集水坑盖板)、烟道、室外散水、散水沟、台阶、坡道等工程;
2.6.8钢筋棚、安全通道、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其他零星工程,包括不仅限于塔吊、施工电梯防护及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水平洞口后浇带及甲供工具式防护安装,劳务工住宿费用、生活区水电费、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制安等全部劳务费用;
2.6.9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及风险等全部费用。
2.7最高限价:
本工程分包工程最高限价(含税)为:.11元(大写:陆仟肆佰贰拾贰万玖仟柒佰叁拾叁元壹角壹分)。合同价款采用约定单项工程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无论任何因素变化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已进入重庆巨能(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信息化平台合格的分包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2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已实施或在建的主体工程劳务施工业绩至少1个(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依据并加盖分包人鲜章,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要能体现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条款)。
3.3主要机械设备要求:须提供满足施工进度且设备性能完好、参数符合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电焊机、钢筋闪光对焊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套丝机、钢筋切断机、木工圆盘锯等机械设备。
3.4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置一名技术主管,一名生产主管,七名施工员、两名专职安全员、一名材料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在重庆巨能建设集团集中交易(网络)平台通过供应商/分包商登录,进入投标管理→可直接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