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驻翠屏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检察室职能,6月10日下午,开展检察公益行活动,组织生态保护志愿者进入陕西省永寿县翠屏山市级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开展环保工作,并向沿路蜂农发放“生态检察”宣传册,讲解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陕西省永寿县翠屏山市级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中树木以槐树居多,每年的5月是槐花盛开的季节,永寿县的槐花旅游节也会如期举行,届时会迎来全国各地的游客以及来永寿采蜜的蜂农。6月时分,槐花旅游节刚刚结束,为了进一步加强翠屏山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确保旅游节过后,翠屏山环境依旧美丽如初,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生态保护检察室”功能,组织生态保护志愿者走进槐林,清理沿途垃圾,对蜂农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告诫其要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槐林保护区生活期间,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危害坏境的行为坚决说不。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亦是幸福,我们成立生态保护检察室的作用就是为了加强对翠屏山的保护,不要认为在这里扔弃一个废弃瓶是小事,要明白,千万个废弃瓶加在一起,环境就不知被破坏成什么样了。”在开展检察公益行活动中,检察长一直对身边的人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打造生态检察为目标,努力保障和服务民生民利,充分发挥驻翠屏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检察室职能,对志愿者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跟进,多措并举,推动翠屏山环境保护工作,为“生态槐乡”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来源:永寿检察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