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绍兴市级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
拟推荐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我办组织开展了-年度绍兴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申报推荐评选工作。
经创建对象自评申报、各区(县、市)文明委推荐、主管部门实地考评、相关部门联审联评和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拟命名的-年度绍兴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年4月8日至4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