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科林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吴忠伟同志通报了3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案件。
会议要求:
1
一是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三个规定”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全体干警必须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抓好落实。
2
二是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杜绝请托说情,坚决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
3
三是要及时填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要按照检务督察组要求,按时填报“三个规定”,持续倡导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严格自律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来源: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来源:永寿检察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